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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做

时间:2023-07-11 15:29:29    来源:找法网

一、伤情鉴定多长时间可以做


【资料图】

伤情鉴定一般出院后三个月可以做。但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伤情鉴定。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伤情鉴定。因伤害事故受伤,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立即进行鉴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进行鉴定。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伤情鉴定要花多少钱

伤情鉴定要花700元,司法鉴定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法医鉴定,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曾经制定收费标准,但该标准已经于今年废止。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价,司法鉴定所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原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废止不久,各地规定的新标准大多数省市还没有出台,基本上还是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知道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7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

三、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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