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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播报】又到清明祭扫时,“蓝朋友”有话说

时间:2023-03-30 14:42:58    来源:北青网

清明,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清明期间,祭祖扫墓,野外用火活动会明显增加,风干物燥,火灾风险加大。因此公众要注意防火安全,以免因用火不当而发生危险事故。

案例警示


(资料图片)

案例一:2021年3月13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马场村二林沟荒山起火,过火面积约4000亩,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经调查,起火原因为附近群众上坟引起。

案例二:2020年11月8日,三林镇天花庵村一2层砖木结构居民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现场搜救出一名老人,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系村民在家中烧祭拜品所引发。

安全攻略要谨记

1、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地区,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2、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3、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

4、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5、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

6、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7、发现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

消防喵法律小科普

行为人在祭祀时,无意点燃了旁边的草木酿成火灾,则可能构成失火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规定: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系失火罪。失火罪的主要特征,在主观上是因为行为人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祭扫

文明先行

应提倡少用明火

并时刻牢记消防安全

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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