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工作之余,他让自己每天处于“高考备战状态”,不但完成最高检课题,多篇文书、案例也被评为全国及全省典型案例、全省十佳法律文书;
当检察公益诉讼还是新生事物时,试错成本让很多人驻足观望,但他敢想敢闯敢试;
(资料图)
2020年,因单位人员调整,高军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的工作,面对剧增的工作量,他不叫累不言苦,不但办案数居于前列,办案质量也没有降低……
他叫高军,现任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在大家眼里,他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奋斗者、进取者、实干者,不断用勤勉努力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他以出色的业务能力、不怕吃苦吃亏的毅力、敢闯敢试的魄力,为答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必答题贡智献力。
天道酬勤,同事称他“每天处于高考备战状态”
在有些人眼里,高军是“天赋异禀”。
2002年,高军以安徽泗县应届生第一名的成绩进入大学就读法律系。毕业那年,他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并考入绩溪县人民法院。2011年,他又通过公开选调考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现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工作后,高军的专业理论一直是一马当先。2021年,他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省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在此之前,他还先后获得全省民行检察优秀办案人、业务标兵称号,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比赛中获二等奖。
这真的是“天赋异禀”吗?了解他的人明白,成绩的背后,是高军一点一滴的积累,日复一日的坚持。
“他就像每天处于高考备战状态。”提起高军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胡磊这样描述。
高军先后从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这些领域不仅需要敏锐出色的调查能力,还需要应变自如的庭审能力,对检察官的法律功底和业务能力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多年来,高军始终保持学习激情,苦练工作能力和水平。
平时工作繁忙,家中孩子尚小,为了有充足的时间学习,高军经常早上7点到单位,利用上班前1小时学习。晚上等女儿睡着后,他也常常一头扎进各类法律书籍中。正是因为这种如饥似渴的学习态度,让高军成为了所在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
办案之余,高军也善于对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调研。
2018以来他共完成最高检课题两项,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被最高检作为优秀课题成果结集出版。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高军的多篇文书、案例被评为全国及全省典型案例、全省十佳法律文书。他以实践为基础起草的《宣城市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由宣城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有力推动了当地公益诉讼的发展。
在他的传帮带下,宣城市很多检察干警都养成了“赶学比超”的好习惯,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
敢想敢闯敢试,勇担公益诉讼“探路者”
“高军作为宣城公益诉讼的‘领头人’和‘探路者’,一直都敢想敢闯敢试。”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成瑛,见证了宣城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也见证了高军一路走来的坚实步履和飞速成长。
2015年7月,宣城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作为新生事物,当时的检察公益诉讼几乎从零起步,没有法律依据做支撑、没有案例可参考、没有庭审经验可借鉴……试错成本让很多人驻足观望。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由于涉及政府履职,不少检察机关不仅不会办案,也不敢、不愿办案。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彼时的高军承办、领办了宣城市几乎所有的公益诉讼案件,对办案力量薄弱地区或重大案件,他甚至直接参与案件办理并出庭。2017年,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郎溪县林业局一案便是其中之一。
在郎溪县凌笪乡方里林场,江苏溧阳某公司非法越界开采建筑石料,导致一处林场塌陷,不仅存在水土流失及山体滑坡的安全隐患,还有可能对上山劳作的村民造成生命危险。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但县林业局未及时启动行政监管程序,怠于履行职责。
高军敢于出击,代表郎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将郎溪县林业局送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职责。
这起“官告官”案的庭审现场,除了有郎溪县多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来自重庆、河北、山西等11个省级检察院的代表。
涉及政府履职的公益诉讼案件,在当时格外引人注目,但办理也是困难重重。高军指导郎溪县检察院拟定了详细的调查取证计划,并与相关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取证,对证据、法律法规进行了重新梳理,为公诉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当时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被诉主体是林业局还是森林公安,各地对此理解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定都不一致。高军为此查阅大量资料,最终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编撰的《森林法释义》中,找到了界定两单位职责的解释条文,充分佐证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把握和定性。
经审理,郎溪县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后,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典型案例,为其他省市检察机关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做法。
不怕吃苦更不怕吃亏,精益求精对待每一起案件
“高军不怕吃苦,更不怕吃亏。哪怕现在是部门负责人,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他也总是抢着办!”曾任高军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齐红说。
2020年,因单位人员调整,高军负责第四、第五检察部两个业务部门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工作量剧增。高军不叫累不言苦,坚持与其他同事同比例分案,即使办案数在全院居于前列,仍精益求精地办理每一起案件。
2020年,在省检察院案件评查中,高军的案件没有发现一处瑕疵。2021年,他提出抗诉的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被省检察院支持。因办案工作突出,高军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行政检察条线优秀检察官,所在部门被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先进部门。
除了对待工作的认真,高军发现案件线索的敏锐,也让很多同事佩服不已。
2018年,泾县人民检察院向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汇报,该县法院多年来不受理不接受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执行申请。高军经过研究敏锐察觉到了异常。
耕地保护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可前后三年时间,行政机关的64个责令拆除占地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因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而被打了“白条”,不仅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也不利于遏制类似的违法行为。
“背后原因是全国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不一致。”在深入研究分析后,高军指导泾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但未被采纳。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市检察院跟进监督后,高军带领承办检察官成立办案组,查阅各种资料,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讨论、交换意见,最终撰写了一件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并获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
个案问题解决了,如何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监督效果?在高军的指导下,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县政府、人大汇报,推动县政府出台协作机制,理顺了违法建筑物拆除的协作机制。
自2020年9月起,泾县法院开始常态化受理县自然资源局违法建筑物拆除的执行申请。2021年后,该类案件均被法院受理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最终,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2022年7月20日,高军应最高检邀请,为全国检察系统行政检察干警进行业务培训。
从一个普通的年轻干警,因为敢想肯钻能吃苦,高军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的业务专家。在他身上,大家看到的是天道酬勤、力耕不欺,也让更多人明白了奋斗的意义。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