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方案中提出,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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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电煤供应量800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应急厅、贵州能源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详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并要求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抓,项目化推进落实。
省政府办公厅将按季度开展跟踪督查。对推进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省政府常务会议将分季度听取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分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达到2.2万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6.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7.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6%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0.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1.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和9%左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3.森林覆盖率达63%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全力扩大内需,提振市场信心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15.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8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6.新开工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500个以上,推动1000户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投资3600亿元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8%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7.实施重点开发区提质增效行动,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成投资560亿元,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达50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18.建成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扩容工程,加快沪昆高速贵阳至盘州段扩容工程、贵阳至北海高速贵阳至平塘段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19.建成贵阳至南宁高铁、叙永至毕节等普速铁路,完成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铜仁至吉首等铁路项目;加强货运铁路建设,支持铁路专用线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综合交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省铁路投资公司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20.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乌江航道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开工建设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物。(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有关市〔州〕政府)
21.加快“大水网”建设,开工建设黔东南州宣威大型水库,实施一批水网连通工程,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145亿立方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投资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2.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900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3.新增敷设天然气长输管道200公里。(牵头单位:省能源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4.新建5G基站3万个以上,出省带宽达4.5万Gbps。(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5.安排200亿元注入“四化”等产业基金,优化运行模式,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贵州金控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6.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撬动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大力招引外来资金。(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7.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和落地转化率,滚动储备年度计划实施项目1.1万个,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28.始终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概算管理办法,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二)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29.着力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0.常态化开展“多彩贵州扶商助旅促消费”行动,举办新春年货节。(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1.更大力度实施发放消费券、优质酱酒助力、契税返消费券等政策,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家具家装等大额消费,推进养老托幼、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2.开展“黔酒黔菜美食季”等主题活动,引进预制菜龙头企业10家以上,拉动餐饮消费。(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3.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出台成品油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中石化贵州分公司、中石油贵州分公司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4.支持贵阳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贵阳市政府)
35.推动核心商圈、高品位步行街、高档进口商品店、15分钟生活圈等城市现代商业体系建设,加大“贵字号”商业机构和商品品牌建设推广,大力发展社区新型零售、智慧餐饮、“互联网+”等“吃住行游购娱”融合的新消费环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6.积极引进新零售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和首店经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7.扩大头部电商平台贵州商品销售规模,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贵惠荟”网上惠民生鲜商城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8.大力实施电商示范园区、电商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网销产品“十百千万”工程,培育一批带货达人、“网红”品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39.引导全社会给予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更多尊重和关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省总工会、团省委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0.释放农村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更好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促进旅游业全面复苏
41.大力开展促进旅游业复苏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细分目标市场,挖掘潜在客源,全面恢复跨省游、入境游,大力发展本地游、周边游,接待入黔游客实现恢复性大幅增长,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游客人均花费分别增长10%、8%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2.精心办好省“旅游两会”,突出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功能,全方位展示特色文旅资源和精品线路,强力推动贵州旅游复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体育局、省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3.加强涉旅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一码游贵州”平台功能。(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4.加快推动现有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推动西江千户苗寨、万峰林创建5A级景区,新增规上限上涉旅企业150户、4A级景区8家、等级旅游民宿150家,打造“多彩山居·醉美心宿”民宿品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5.促进文商(酒)旅融合,支持特色餐饮、旅游商品、演艺娱乐等加快发展,积极发展康养旅游、非遗旅游、自驾露营等新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6.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40个左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7.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四)释放新型城镇化内需潜力
48.加快构建“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加快推进“3个100万”,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打造以贵阳—贵安—安顺为引擎的黔中城市群,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推动形成三条城镇发展带,建设遵义省域副中心,培育毕节省域副中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49.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导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向“一群三带”集聚。(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0.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进城镇“四改”,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13万户、完成18.4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6.76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1619条,建设改造城镇地下管网2600公里。(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1.城市(县城)、乡镇分别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3万立方米、1万立方米,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500吨/日。(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2.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推进开发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城镇商业和服务业,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3.召开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坚持分类指导,激发县域发展活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4.支持贵阳贵安打造西部地区总部经济聚集地,加快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总部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省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5.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一城一策”灵活运用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统筹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地灾避险搬迁安置,推动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安置房。(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移民局、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56.加大市场化长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
三、把发展工业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基础产业
57.围绕打造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做强做优做大贵州能源集团,推动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国资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贵州电网公司、贵州能源集团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